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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政黨、聯盟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起、止時間外,從事室外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
。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