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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本基金之收益率按年度決算逐年計算;其三年平均收益率係採移動平均計算方式。
本基金運用收益,如未達本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標準,應由基金管理機關依預算程序申請國庫補足差額。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