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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協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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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公務人員協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公務人員協會理事會、監事會應依章程及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分別執行職務。
理事會處理公務人員協會之事務,監事會監督章程之遵守及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之執行,並審核理事會所提出之帳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