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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或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查驗漁船加油站之設備、油料品質及營運情形,業者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檢查。
前項檢查人員執行檢查業務時,應出示主管機關核發之檢查證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