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7 00:50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實業用爆炸物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使用單位應備置簿冊,登記進出爆炸物種類、數量、時間、來源等項;其
配購之爆炸物起運與運到存庫時並應報告所在地警察分局。

(編 註:附表請參閱經濟部公報 第 31 卷 27 期 17、20 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