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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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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增訂之第 1-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通用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二、經當事人同意。
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憲法法庭裁判(新制)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