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4:3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之專屬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檢附證明文件,以自己名義行使與負擔本辦法所定商標權人之權利及義務,並排除商標權人及第三人依本辦法為相同之申請。但授權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