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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臺灣地區酒精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酒精製造人於酒精工廠外設置酒精儲藏場所時,應填具申請書二份,載明
左列各款事項,送請主管分局審核許可。
一、儲藏場所地址及容量。
二、儲藏場所之土地面積、位置及建築圖說。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