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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辦理重劃區工程之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及決算程序如下:
一、現況調查。
二、現況測量。
三、道路與溝渠中心位置之測量及釘樁。
四、重劃區土地模擬分配位置圖之繕製。
五、工程設計。
六、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之編製。
七、工程發包。
八、放樣施工。
九、施工管理。
十、工程驗收及移交接管。
十一、決算辦理。
溝渠工程之規劃設計,在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者,應通知該管農田水利會派員參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