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27 20:4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活魚運搬船所運搬養殖活魚經檢驗不合格者,暫不受理活魚運搬船漁業人申請裝卸清單,俟釐清不合格案件之養殖活魚來源後,始得恢復受理。
主管機關為釐清前項不合格案件之案情,得於必要時進行調查,活魚運搬船漁業人及養殖漁民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