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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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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衛生法人應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根據記帳憑證,登入會計帳簿。但整理結算與結算後轉入帳目及其他相關事項,得不檢附原始憑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