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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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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安全管理機構應依下列原則處理安全管理制度之相關文件:
一、文件之製作及修改由安全管理機構岸上指定人員或職級相當人員審查核定。
二、於相關部門及船上備齊有關文件。
三、廢止之文件立即抽換。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