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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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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課庫室主管承廠長、副廠長之命處理本單位事務。
其餘各級人員,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