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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北區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供應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材料預算及供應計畫之編擬及執行等事項。
二、材料之採購及有關事項。
三、材料之請撥、收發、調度、倉儲、運輸及存量控制等之規劃、執行及
有關事項。
四、呆廢材料之處理事項。
五、電信材料運輸及工務、業務用車輛之採購與管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材料供應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