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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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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貯存設施之輻射防護設計,準用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貯存設施,其輻射防護設計,應符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之規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