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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資產負債表之表達如下:
一、資產。
(一)流動資產。
(二)非流動資產。
二、負債。
(一)流動負債。
(二)非流動負債。
三、權益。
(一)資本(或股本)。
(二)資本公積。
(三)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
(四)其他權益。
(五)庫藏股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