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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政風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二、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三、公務機密維護及處理洩密案件。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五、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六、本室政風人員之職務歸系、任免、遷調及考核之擬議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