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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土地承租人應依建廠計畫所需使用之土地,申請配租,並按原核定計畫一
次建築使用。但有正當理由,報經管理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