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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漁業開發處業務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關於漁船之歲修,應於歲修開始前兩個月,擬訂歲修計畫,列於年度事業
預算內,內容包括船名、噸位、建造或購置年月、歲修項目與期間、歲修
預算等,呈報本會核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