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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應備妥下列文件:
一、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二、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彩色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
前項第一款文件,驗畢影印存卷後退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