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8/17 10:21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執行秘書及助理聘用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執行秘書、助理考核結果之等第及效果如下:
一、甲等:晉一階。
二、乙等:不晉階。
三、丙等:不予續聘。
前項考核考列甲等人數比例比照公務人員辦理,並併同司法院其他聘用人員人數計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