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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8 條
收錄時號,其發授台需經國際時辰局認可,時號改正值登載於國際時辰公
報者為限,在一等定時中,收時與觀測之關係如下:收時 定時觀測、收
時、定時觀測、收時,如此進行為兩個結果,二等觀測約需時三小時,在
測前測中測後各收時一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