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12 05:1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辦法修正發布前,國內改裝廠已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油氣雙燃
料車,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一日前,取得該車型之油氣雙燃料車車
型排氣認證合格證明;未取得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該車型油氣雙燃料
車之補助資格。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