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5 06:5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基金管理機關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三、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
四、關於本基金下設各基金報本部調整費率之核定或核轉。
五、關於本基金下設各基金間財務調度之核定或核轉。
六、關於本基金下設各基金報本部重要財務事項之核定或核轉。
七、其他有關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