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6 15:0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專利代理人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規定者,專利專責機關得視其違規情節,
為警告、申誡、停止執行業務二年以下或廢止專利代理人證書之處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