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7/18 06:3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工程事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水利工程施工技術、施工規範、工程品質管理與檢(試)驗制度之擬訂、推動及督導。
二、水利工程工務行政制度、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及工程契約之擬訂。
三、水利工程採購招標、履約管理、履約爭議、驗收、決算及工程移交之處理。
四、水利工程工務行政、工程進度、工程品質、職業安全衛生、職業災害防止與專案管理制度、規範、標準作業程序、環境保護、生態保育事項之擬訂及督導。
五、水利工程物價指數調整、營造保險等制度之檢討、擬訂、推動及督導。
六、水利工程技師業務之輔導。
七、本署施政計畫之管制、考核及協調。
八、水利工程減碳計畫之擬訂、推動及督導。
九、其他有關工程管理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