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2:34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發展目標及計畫之審議。
二、年度業務計畫之審議。
三、經費之籌募與財產之管理及運用。
四、年度預算、決算及績效目標之審議。
五、規章之審議。
六、自有不動產及無形資產之處分或其設定負擔之審議。
七、院長之任免。
八、年度整體多元資金統籌計畫之審議。
九、組織擴編事項之審議。
十、本條例所定應經董事會決議事項之審議。
十一、其他重大事項之審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