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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短期補習班聘用外國人專任外國語文教師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短期補習班外籍語文教師聘用要點規定,核准聘用之
外國語文教師,得繼續聘用至聘期屆滿時為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