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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學校變更或停辦時,該校附設幼兒園,應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