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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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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各小組應將綜合評估結果,送本會審議。
高中身障鑑定小組、高中資優鑑定小組及大專鑑輔小組,應將學生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陳述意見之處理情形,併送本會審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