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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法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證券、期貨法令之擬訂、修正及廢止。
二、證券、期貨法令疑義之核釋。
三、證券、期貨法令之彙整。
四、大陸及港澳證券、期貨事務相關法令之擬訂、修正及廢止。
五、大陸及港澳證券、期貨法令之研究及諮詢。
六、證券、期貨業洗錢防制相關法制事項。
七、行政罰鍰逾期未繳案件行政執行事項。
八、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