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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法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證券、期貨法規之擬議、修正、廢止。
二、證券、期貨法規疑義之核釋。
三、證券、期貨法規之彙整。
四、大陸及港澳事務之處理。
五、證券市場違規案件之處理事項。
六、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