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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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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監察人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財務狀況之監督及審核。
二、決算表冊之審核。
三、財物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稽核。
四、其他重大事項之審核或稽核。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