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4 08:1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前條所定應徵收之費用:
一、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考量。
二、基於國際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
三、其他法令規定得免徵、減徵或停徵。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