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00:4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4 條
附解除條件債權受分配時,應提供相當之擔保,無擔保者,應提存其分配額。
附解除條件債權之條件,自最後分配表公告之翌日起十日內尚未成就時,其已提供擔保者,免除擔保責任,返還其擔保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