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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分配行動通信網路使用之用戶號碼,應搭配其所屬行動通信網路之國際行動用戶識別碼(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IMSI)。
從事用戶號碼批發轉售服務之電信事業於提供服務時,不得拆分前項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提供之用戶號碼及國際行動用戶識別碼之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