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0/19 21:47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行政革新研究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遴報。第一至第四研究小組各置幹事一
人,由各小組召集人就本局職員簽報主任委員派兼,分別處理日常事務。
第五研究小組,置專門委員二人,科長三人,專員六人,組員十九人,雇
員三人,均由主任委員遴報或令派。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