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9/27 15:1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廢棄資源管理績優事業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中央主管機關以外之其他機關,對事業辦理廢棄物清理、資源減量、回收
再利用、推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源頭管理措施、開發再使用、再生利用技術
或實際再使用、再生利用績效優良者辦理獎勵,得準用本辦法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