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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其權責如左:
一、重要政策研議及工作計劃之參與。
二、各種會議之出席與主持。
三、協助文稿之核閱及依授權代判文稿。
四、各單位工作推進之監督與指導。
五、各單位工作及權責之協調與解決。
六、其他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