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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農田水利會會長遴派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面談表現之評分,由遴選小組人員依下列項目分項評分:
一、表達能力:最高三分。
二、健康儀態:最高三分。
三、專業知識:最高八分。
四、工作抱負:最高三分。
五、判斷能力:最高三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