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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我國遠洋漁船漁獲物之衛生管理符合性評鑑驗證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申請人對評鑑或追查結果如有不服,得於評鑑日起十五日內,經由漁船公
會向本局提出申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