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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財產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現金流量表係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流出,彙總說明財產保險業於特定
期間之營業、投資及融資活動,其編製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七號規
定辦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