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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勘報災歉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條例施行規則由各省省政府,按照各該省情形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