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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稽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修訂。
二、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修訂。
三、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業務之選案稽核。
四、公開發行公司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之監督管理。
五、本局內部稽核業務。
六、舉發案件之專案稽核。
七、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