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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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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高空煙火輸入及販賣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輸入或販賣高空煙火案件,其申請事項或檢附文件
有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