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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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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公辦政見發表會會場佈置須整潔莊嚴,會場正面應懸掛橫幅,標明選舉種類、屆別、選舉區及公辦政見發表會等字樣,會場兩側並應豎立國旗。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