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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8 條
製造業者應記錄執行植入式主動醫療器材與植入式非主動醫療器材檢查測試人員之身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