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04 02:5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6 條
兩合公司之章程,除記載第四十一條所列各款事項外,並應記明各股東之責任為無限或有限。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