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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著作權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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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修正第 91、91-1、100、117 條條文、刪除第 98、98-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不適用之:
一、依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修正施行前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取得著作權者。
二、依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前本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取得著作權者。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