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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期間,領隊及教師應隨時清點人數,每次集合必須點名,並隨時注意學生狀況,發現有異狀時,應迅速處理。